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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安局(DHS)公布艾滋病(HIV)患者非移民签证申请程序最终规定[2008-10-11]

UsLawChina获悉,国土安全局(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, DHS)对感染爱滋病(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, HIV)的外籍人士以非移民短期签证(商务或观光)短暂入美30天以内的申请程序规定作出调整,并公布这一最终规定。
因感染爱滋病而不符合入境规定、被禁止入境,或不接受强制执行因感染爱滋病禁止入境规定的外籍人士,可选择在该程序下寻求获准入境,获得依个案情形而定的拒绝入境的豁免。

该规定自2008年10月6日起生效。

来源于: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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