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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,写了两篇给新投资人的文章:
新投资人,子女如何锁龄|理论篇
新投资人,子女如何锁龄|实践篇
在我之前的文章中,我指出双递的误区,其中一条就是“双递”不能锁龄:
EB-5双递的两个误区(上)
EB-5双递的两个误区(下)
EB-5双递的第三个误区|子女超龄
“双递”不能锁龄的文章发出之后,我收到了业内的反对意见。也因此,与多个律所和律师就此进行沟通。
今天,EB5Sir就来谈谈“双递”能否锁龄的问题,以及各观点的依据。
I. 先说反方,“双递”不能锁龄
在移民局的审案手册,儿童年龄保护法CSPA章里,F4条款写的很明确:
要计算子女的CSPA年龄,首先你需要确定签证可用的时间,有两个前提:
1. I-526/E获批;并且
2. 排期已到
这两个条件满足之后,才能按照CSPA公式去计算小孩的CSPA年龄,去判断是否超龄。CSPA公式,请查阅:新投资人,子女如何锁龄|理论篇。
如果I-526/E没有获批,根本无从谈起CSPA年龄。
当前,“双递”特殊,I-526/E获批之前就可以递交I-485申请,因此判断小孩是否超龄必须要等到I-526/E获批。
当前,“双递”时没有排期,不超龄,但是,1-2年I-526/E获批之后,如果排期已来,此时再来判断是否超龄,小孩有超龄可能性。
这是对于“双递”能否锁龄的保守观点,也是EB5Sir个人的观点。
II. 再说正方,“双递”可以锁龄
这方面有不同的理由。有律师认为,表B锁龄政策就可认为是“双递”锁龄的依据。
有律师认为,在过往职业移民的实践中,“双递”可以锁龄,那么对于EB-5也应该如此。(当然,目前尚没办法证实,其他职业移民类别发生过,EB-5将发生的,递交时无排期,递交之后再出现排期并倒退回去的情形)
也有律师认为,同样在审案手册的CSPA年龄计算章,F5提及的条款可以理解为递交I-485之后,哪怕排期倒退也可以锁龄:
由于,移民局并未明确或有具体案例,所以官方还没明确结论。两派逻辑的各自观点供大家参考。
EB5Sir支持“双递”不锁龄的观点,一逻辑明确,二保守起见。
移民局CSPA章链接:
https://www.uscis.gov/policy-manual/volume-7-part-a-chapter-7
文章来源:美国EB5一点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