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荐书籍
美国公民申请子女移民操作指南--21岁以下未婚子女(境内)
【用途】 美国公民有资格为其子女申请移民,而且其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用等待配额,可以同时进行移民和...
线上联系表
姓名
E-mail
电话
居住地
您的情况
验证码 验证码,看不清楚?请点击刷新验证码
 
- 论文
移民局宣布I-129/I-539申请提交新规定[2007-03-06]

3月5日,移民局宣布:从2007年4月2日开始,提交I-129/I-539申请要按照新的“Direct Filing”规定。
 
新规定要求I-129(非移民工作签证)和I-539(改变身份/延期)申请根据工作地点或居住地点,直接向审理案件的服务中心提交。之前的Bi-Specialization阶段,申请提交地点往往和案件审理地点不一致;申请人在收到I-797接收通知时才得知审理自己案件的服务中心。根据新办法,申请提交后将不会再转到其它服务中心。
 
4月2日之前,移民局会公布新的申请提交地点一览表。从4月2日开始,申请要按照表上的地址正确提交。但为了减轻申请人负担,移民局明确表示不需要在信头或支持性档上改变服务中心的地址。
 
从4月2日到4月16 日的15天期间,移民局仍然会接受依照旧规定提交的申请。但是在此15天之后,申请如果未能提交到正确的地址,将会被拒绝并退还给申请人。
 
请密切关注移民局即将公布的新的申请提交地点。

来源于: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
版权声明网站地图有用链接友情链接
版 权 所 有 : 翻 印 必 究©1984 - 2025 Immigration Ex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. 沪ICP备07502454号-13 迪奕网络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 制作